公司2020—2021年度税务师顾问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来源: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20-11-26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通过比选综合评选法方式确定我公司实施的公司2020—2021年度税务师顾问服务单位,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公司2020—2021年度税务师顾问服务单位

服务地址:成华区航天路50

项目基本情况:东方广益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经营范围: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对外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土地整理及收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公路工程。有四个全资子公司,主体包括以下公司: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东广华盛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东广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东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智汇英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比选内容:根据我国现行财税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设计最优纳税方案;提供财务、税收政策咨询及释疑;专项涉税服务,提供日常办税实务咨询。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供应商须是依法设立、取得行政登记证书的税务师事务所;(2)接受供应商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报名参与本项目比选。但是总公司(或母公司)和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只能有一方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若总公司(或母公司)和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则总公司(或母公司)具有比选资格;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响应无效。

A分公司(或A分支机构)和B分公司(或B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则当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具有比选资格;其他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响应无效。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20201126日至202011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提供近一个月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印章以上资料除(1)收取原件,其他资料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诺需要比选文件电子文档请自备U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221000分,地点为成都东三环二段航天路50939室。

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cddfg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东三环二段航天路50939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8-8421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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