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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企业债券发行综合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TF-CG-201907130
二、招标项目: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企业债券发行综合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发行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企业债券。为顺利推进债券发行工作,结合实际业务需求,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债券发行主承销商,为其提供2019年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及相关服务。
主承销商除提供主承销服务外,还应负责协调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其他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推荐评级、法律、审计等相关服务机构。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熟悉企业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行为;
(3)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或国家发改委通报或处罚;
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7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9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本项目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成华区门户网(http://www.chenghua.gov.cn)、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dfg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B座9楼939室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28-8421507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28-8615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