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广人工智能谷配套服务中心项目造价咨询征集邀请
来源: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24-03-25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现通过公开方式征集东广人工智能谷配套服务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广人工智能谷配套服务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程建设费约1200万元,其中涉及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部分工程费约700万元。

2、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和相关设施设备采购。

食堂总建筑面积4890㎡,其中核心筒(垂直交通)面积379㎡,咖啡区域(含卫生间)面积646㎡,食堂区域(包括厨房、包间、售卖区、就餐区、卫生间等)面积3865㎡。

3、工程地点:成都市龙潭新经济产业功能区内成益路北侧、华名路东侧规划红线范围内。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之日结束。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为东广人工智能谷配套服务中心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并出具报告

2其他要求: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相关服务

三、采购预算 

1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含投资概算编制、配合投资概算评审、配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评审工作)编制费:根据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及附件)第6项 编制工程量清单或审核相应收费标准的80%计取,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以1.25;计费基数为经成华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出具的投资概算中扣除暂列金额的一类工程费。

2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根据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及附件)第11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第(3)款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相应收费标准的80%计取;计费基数为经政府审计机关审计后的建安工程竣工结算价(不含设施设备采购等相关费用)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2021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为项目配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服务团队。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意向对接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2432909:00-1000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业绩合同复印件、服务团队以及征集邀请中资格要求所涉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加盖鲜章),以及报价函原件(详见附件)。

采购人将结合供应商所提供资料,综合择优确定供应商,采购人不确保最低价成交。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ddfgy.com/)、成都市成华区门户网站(www.chenghua.gov.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话:028-84215075

  址: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B939


附件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项目报价邀请,            公司承诺报价如下:

1、我方已认真研究该项目实际情况,并承诺报价如下:(1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含投资概算编制、配合投资概算评审、配合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评审工作)编制费:根据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及附件)第6项 编制工程量清单或审核相应收费标准的     %计取,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以1.25;(2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根据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及附件)第11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第(3)款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相应收费标准的     %计取以上述报价承担东广人工智能谷配套服务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我方承诺上述报价为包干价,包括场地、人工、税费以及该项目有关的其它全部费用。

2、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3、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4、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行为: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系人:                    话:                

  期:                         


版权所有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7. cddfg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航天路50号  电话:(028)84215093
蜀ICP备16029326号 技术支持:好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