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投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意向征集公告
来源: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19-04-25

一、意向征集说明

成都市成华区振成兴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拟对拟投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公开征集意向单位,欢迎国内具有相应实施能力的意向供应商前来接洽。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拟投股权投资项目法律咨询服务服务机构。

标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

标的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

标的公司注册地:成都

2.2 服务内容:

(1)对目标公司的下列情况进行调查并于进场调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①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② 目标公司的财务、税务情况及出资能力;

③ 目标公司的业务和经营;

④ 目标公司的征信状况和融资、借贷及对外担保;

⑤ 目标公司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⑥ 目标公司的重大合同;

⑦ 目标公司的资产;

⑧ 目标公司的劳动和人事;

⑨ 目标公司的对外投资。

(2)投资(合作)协议起草、谈判、修改与签署

① 针对投资事项根据甲方要求草拟、修改相关合同;

② 针对项目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涉及协议的相关内容如何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③ 参与项目谈判。

(3)对签订项目协议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给予配合。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并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正常进行了年度考核;

(2) 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业绩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意向对接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4月26日9:30起至2019年4月30日16:30止,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加盖鲜章),经合约监管部审核合格后,与经办部门(投资发展部)沟通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五、意向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项目意向公告在东广公司网站(http://www.cddfgy.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东广公司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成华区振成兴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28-84215075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1113室

版权所有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7. cddfg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航天路50号  电话:(028)84215093
蜀ICP备16029326号 技术支持:好亦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