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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向征集说明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拟对 东方广益大楼监控安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实施能力的意向供应商前来接洽。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东方广益大楼监控安防系统工程采购项目。
2.2实施地点:东方广益大楼。
2.3监控范围:东方广益大楼院内及办公区域,监控面积约14000平方米。
2.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交付使用。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项条件:
意向供应商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意向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要求:“三证”齐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或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应年检合格,其资格和签约权限应与所承包的工程相适应。
3.2.2意向供应商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意向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成功业绩2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分包无效)。
3.2.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2.5其他要求:
3.2.5.1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
3.2.5.2 意向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2.5.3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意向供应商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参与项目询价。
四、意向对接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9年4月24日9:30起至2019年4月26日16:30止,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经合约监管部审核合格后,与项目经办部门(资产经营部)沟通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五、意向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项目意向公告在东广公司网站(http://www.cddfgy.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东广公司概不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028-84215075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11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