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西南大厦中央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18-12-21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国机大厦中央食堂项目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TFD-ZC-2018196

二、招标项目:国机西南大厦中央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国机西南大厦中央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及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属于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粮食收购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属于流通企业的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提供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粮食收购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在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12月24 日至2018年12月28日9:30-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鲜章)、身份证明,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 月14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 1 月14 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成华区门户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华区东三环路二段航天路50号11楼

联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028-8421507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联   系   人: 谢女士

电        话: 028-8615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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