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18年-2021年度)比选公告
来源: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18-10-22

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18年-2021年度)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比选范围

1、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2018年-2021年度)服务机构。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并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比选文件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比选的单位请于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外,其他证书证件均需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1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ddfg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28-84215075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1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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