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工业园拆迁安置房五期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17-10-30

依据成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潭工业园拆迁安置房五期建设项目成华发改〔2016〕480号的立项批复文件,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龙潭工业园拆迁安置房五期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比选范围:龙潭工业园拆迁安置房五期建设项目招标咨询服务。

2.项目概况:

项目工程建设投资额约6亿元,拟建拆迁安置房,包含基础、主体、总平、送变电、电梯、消防通风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占地约67亩,建筑面积约19.8万平方米。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省外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

3.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业绩。

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5.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6.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经办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资料除(1)收取原件,其他资料均验原件收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东三环二段航天路6号301室。

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cddfg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东三环二段航天路6号301室

联系人:霍女士

联系电话:028-8421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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